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衡阳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力争三年、确保六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与总体要求,不断推进街道辖区内坐落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近日,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按照市、区创建办的工作要求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出台了《黄沙湾街道对辖区内坐落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黄沙湾街道创建办从文明创建宣传、集中整治及其他工作等三个方面规范了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坚持明查暗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一周一督查、一月一考核、一季度一评比的办法,加大对辖区内坐落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街道创建办对考核结果,每月按期通报,从第一位到末位,按顺序排列,并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公布:一是在全街道进行通报,并报送市、区创建办备案;二是在街道显著位置进行张榜公布;三是对创建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不断推动街道辖区内坐落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迈入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轨道,向更深更广的层次拓展与延伸。(稿源:衡阳文明网 通讯员 凌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