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我们在抓紧起草新的犬类管理办法。”近日,株洲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支队长王卫国就市民关注的规范养犬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简化手续,办狗证也可“最多跑一次”
4月26日至28日,茶陵县、天元区连发两起疯狗伤人事件,近50名群众被不同程度咬伤,让人闻之色变。事发后,日报推出《连发狗伤人事件,市民呼吁加强管理》报道,引发积极的社会反响。
广大读者纷纷表示,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但一些任性养犬行为造成狗狗乱拉屎尿、不系狗带、扰民伤人“三宗罪”,影响人与狗的和谐相处。同时,呼吁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不让“狗患”问题成为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遮羞布。
“规范养犬行为,我们一直在路上。”王卫国说,作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公安机关始终把规范养犬工作当做一项民生实事抓好落实。2011年9月出台的《株洲市犬类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他们将以3月1日实施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为契机,做好犬类管理工作的转型升级。
“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争取将办狗证事项纳入第二批“最多跑一次”名单。”王卫国表示,公安部门将做好“互联网+政务”,进一步提升养犬许可证办理率。
釜底抽薪,用活民间力量减少流浪狗数量
春夏之交,狗狗处于发情期易伤人;暑假则因持续高温天气,成为狗狗咬人事件的高发期。
因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被咬伤者不得不接种狂犬病疫苗或注射狂犬病血清。若狗有主人,治疗费用还有买单者;若找不到肇事者,治疗费用则需自理,给受伤群众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
对咬人的狗可当场捕杀,对没咬人的狗则不宜一刀切,减少流浪狗数量才能釜底抽薪。近年来,株洲市公安局在全省另辟蹊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株洲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收容流浪狗,仅2017年就收容了130条。
王卫国提醒广大爱狗人士,根据《治安管理处理法》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则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理。
“规范城市养犬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狗患’问题在全国各地都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王卫国表示,他们将在抓好自身执法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力量,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给任性养犬系上“安全带”。(株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