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下的美丽乡村。图片来源:韶山文明网图片库 摄影:莫正德
11月27日上午,韶山市由市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垃圾秸秆焚烧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巡查范围覆盖全市行政区域。上午,执法人员先后到清溪镇、银田镇,对重点区域进行了巡查。在银田镇农贸市场一侧,执法人员发现,一垃圾池内冒出滚滚浓烟,并伴有明火。随后,执法人员向附近居民了解起火原因。不少居民反映,该处垃圾池垃圾焚烧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污染空气,他们的生活也受到了影响。随后不久,乡镇有关负责人和保洁员赶到现场,将明火扑灭,并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份到明年2月份是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行为他们将追究到人,并严肃处理。执法调查中,乡镇负责人积极配合,并召集乡镇保洁员就垃圾焚烧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保洁员也作了深刻检讨。目前,该起事件已交由乡镇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此次垃圾秸秆焚烧专项整治行动已持续一个多月,共制止和扑灭垃圾、秸秆焚烧以及烟花爆竹燃放200余起,处罚3起。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稿源:韶山新闻网 记者 文丽)